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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病的症状

来源:贵阳颠康癫痫病医院 更新时间:2014-12-18

几种常见临床发作类型的表现为:

1. 强直-阵挛性发作(generalized tonic seizure,GTCS)又称大发作(grand mal),是临床 常见的发作类型。表现为全身肌肉强直及肢体有节律地抽动,分为:①强直期:发作时突然摔倒,全身骨骼肌肉呈强直性收缩,头后仰,双上肢屈曲强直,双下肢伸直强直并意识丧失。由于呼吸肌鼠直收缩,出现呼吸暂停与发绀。瞳孔散大,对光反射消失。持续数秒或数十秒。②阵挛期:紧接强直性发作后全身呈节律性的抽搐,呼吸慢慢恢复,口吐白沫,有时伴舌、唇咬伤出血和尿失禁,持续1---5 min,慢慢停止,后昏睡,清醒后一般情况良好,多数可有不同程度的头痛、乏力、肌肉酸痛。脑电图(EEG):发作时呈现全脑棘波或棘慢复合波。发作间歇脑电图正常或出现棘慢波。

2.失神(absence)发作 发作时突然意识丧失,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,两眼凝视前方,但会不跌倒,手中物品不落地,无抽动。持续数秒,一般不超过半分钟,后意识恢复,继续原来的活动,对发作不能记忆。脑电图:全脑同时出现同步的、3次/s棘慢复合波。

3.婴儿痉挛征 为婴儿时期的一种特殊肌阵挛发作,表现为1---3 s的突然弯腰、点头、两臂前举,少数呈向后伸直等动作,多在3---7个月起病。临床特点:①特殊的发作形式:②特异的脑电图改变;②智力、运动发育落后。预后不良,影响运动和智力发育,90%遗留有智力低下。脑电图:出现持续性、高幅、不同步、不对称慢波杂以尖波和棘波。

4.简单部分性发作 以简单部分性运动发作多见,发作时意识不丧失,表现为癫痫灶对侧肢体或面部抽动(有定位意义),因口、唇、拇指、示指在运动皮质区所代表的面积,这些部位也 容易受累。杰克森(Jackson)发作:癫痫灶放电,抽动也按皮质运动区对躯体的支配顺序扩展。可从一侧口角开始抽动,依此扩展到手、前臂、上肢、肩、躯干、大腿、小腿、足趾抽动。如扩展到对侧大脑半球发生全身抽动,则有意识丧失。部分性发作后,在原来受累部位可出现一过性的麻痹,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,为托德瘫痪(Todd麻痹)。脑电图:发作期间大多正常,也可出现单个棘波或慢波。棘波灶可位于中央区,也可见于颞叶或其他部位。